机构设置
部门概况
部门领导
内设机构
机构职能

机构职能

    人事科

一、负责公开招聘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工作。

二、负责为引进人才办理事业单位入编手续、签订聘用合同等有关工作。

三、负责办理校内人员调转等有关工作。

四、负责办理人员调出、辞职等有关工作。

五、负责岗位设置工作。

六、负责专业技术岗位晋级工作。

七、负责职工档案接收、转递、整理、归类、查询、借阅等工作。

八、负责人事数据库的日常更新与维护工作。

九、负责办理职工退休、延退、特殊贡献待遇等手续及退休证发放工作。

十、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表的整理、归档工作。

十一、负责晋职称和晋级人员聘用审核表填写、鉴证及整理归档工作。

十二、负责印章管理,办理工作证,出具介绍信、工作证明等工作。

十三、负责省人事厅、省教育厅、省编办等下发的各类人事报表的填报工作。

十四、负责为学校其他部门提供所需的信息查询统计数据等工作。

十五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或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。

 


    劳资科

一、负责职工工资核定、调整、晋级、调级和新参加工作人员、离休人员工资变动、报批和兑现工作;

二、负责在籍职工工资管理,集体工、合同工和临时工工资审批管理;

三、负责工资系统维护和升级管理;

四、负责工勤技能人员手册管理、技术工人考试晋级、工人技术等级聘用;

五、负责享受探亲假职工的审批和调入调出、病事假、出国、进修等人员的工资处理;

六、负责职工因公伤亡伤残抚恤金发放;

七、负责已故职工停薪、丧葬费、抚恤金核算和发放;

八、负责遗属生活补助标准核发及遗属困难补助;

九、负责核发六十年代精简职工的生活补贴;

十、负责开具职工工资收入证明;

十一、负责职工考勤工作;

十二、完成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。

 

    师资科

一、负责教师队伍建设工作

二、负责职称评聘及专业技术手册管理

三、负责教师培训进修

四、负责教师资格证申请和发放  

五、负责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申报

六、负责省级和校级有关人才选拔管理

七、负责国家级和省级有关项目申报

八、负责上报省教育厅和人社厅相关数据和材料

九、负责年度考核

十、负责博士后工作管理

十一、负责外聘教师管理

    社保科

一、负责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化启动、对接等各项工作。

二、负责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社会养老保险月增减变动、申报、缴纳,缴费基数每年测算与调整,以及新参、终止、停保、转移、网上报税等相关手续办理工作。

三、负责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工伤保险月增减变动、申报、缴纳、网上报税,以及缴费基数每年测算与调整等工作。

四、全校教职工医疗保险管理;医疗保险变动、缴费等日常工作,门诊特种(慢性)病、异地就医、大病救助等申报工作。

五、负责正处级及教授特殊待遇手续办理、资料管理及审核工作。

六、负责生育保险女职工的生产、流产等保险待遇审批工作。

七、负责教职工因公(工)伤残的申报认定、医疗费用、伤残补助费等相关待遇审批手续办理工作。

八、完成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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